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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“新政”



    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,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清王朝的反动统治。在人民革命斗争面前,外国侵略者要求清政府不仅要成为俯首贴耳的奴仆,而且要成为统治中国人民的有力工具。于是,帝国主义列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,要求它改变当时的无能状态。而清朝统治者也感到自己的统治地位已发生动摇,国家机器—政府和军队已不能完全应付当时的局势,财政也成千疮百孔之势。因此,修补国家机器已成为清王朝本身生存的重要课题。为了维护清王朝的统治,慈禧太后不得不宣布实行“新政”。

    1901年1月29日,慈禧在西安颁布了“预约变法”的上谕。4月,清廷设立了“督办政务处”,作为专门推行新政的机构,任命奕(匡力)、李鸿章、荣禄等人为督办政务大臣,刘坤一、张之洞遥为参预。清王朝中央和地方各省的新政序幕自此拉开。

    从1901年至1905年,清政府颁布了30多道上谕,从改革官制、军制、学制、法律和奖励工商等方面推行新政。

    改革官制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统治机构。总理衙门改成了外务部,同时裁撤冗官冗衙,合并一些机构。广东方面,1904年裁撤粤海关监督,1905年裁撤广东巡抚,权责均归两广总督。这在减少了互相牵制的同时,加强了总督的权力,地方势力相应勃兴。

    改革军制主要是编练新军和警察。1901年,清廷下谕停止早已过时的武举,命各省筹建武备学堂。庆亲王奕匡力总理练兵事务,继李鸿章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任练兵大臣,计划全国编练新军36镇(师)。广东原计划编练两镇,后来只成立了第25镇,到1908年实际只编练成第49协(旅)。为训练新军,广州成立了督练公所,以虎门讲武学堂、陆军将弁学堂、陆军速成中学的毕业生充任新军下级见习军官。同时,清政府又成立巡警部。广东于1903年初成立了警务总局,全城初设5个分局,后增至15个分局。

    改革学制主要包括“停科举”、“设学堂”和“奖游学”三项内容。1901年,慈禧采纳刘坤一、张之洞建言,在朝中设立学部主管全国教育,并谕令各省设立学堂,将原书院改为大、中、小学堂,学生毕业后可以取得功名;选派学生出国留学,毕业后"分别赏给进士举人出身",自费留学生也"一体考验奖励"。次年清廷颁布《钦定学堂章程》,制定了一套以日本教育为模式的学堂行政管理规章。

    1903年,岭南成立两广学务处,各厅州县设立学务公所(后改为劝学所)。创办新学校,需要大量师资,1904年两广学务处在广州创办学堂管理员练习所,培养学校行政管理人员;在贡院开办两广初级师范简易科馆和师范学堂,培养高等小学教员;筹办两广优级师范学堂,培养中学教员;又在粤秀书院创办两广游学预备科馆,让学生补习日文两年,然后保送到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留学,毕业后回国任中学教师。

    1905年 8月,清廷正式宣布废科举。延续了1300余年的科举制度终于被废除了,这是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举措,大大加快了新式学堂建立的步伐。仅广东省,至1907年各州县设立的师范学堂便有44所;到1909年,广东全省新式学堂达1694所,学生8.6万余人。

    法律改革是从删改旧的《大清律例》着手。1910年5月清廷颁布了《大清现行刑律》,这是中国第一部新式法典。

    法制改革起初只是泛议。直接推动法制改革的是1902年中英重订《通商航海条约》,英方答应,若中国法制改革"足使英国满意",英国即放弃治外法权。随后中国与美国、法国、日本、瑞典等国签约时,也写进了类似条款。

    从1902年至1911年的中国法制改革,是世界法制史上罕见的事例:短短9年间,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、历史悠久的国家全面改革旧法,修订出了新律。

    经济方面,清廷于1903年设立了商部,派人议订商律,为工商业的振兴立法,给予兴办实业卓有成效者奖励。由商部起草的《商人通例》、《公司律》在1904年1月完成,接着又起草了《商会简明章程》、《试办银行章程》等。1905年,商部在北京设立劝工陈列所、高等实业学堂,开办户部银行,同时颁布了《奖励公司章程》、《奖给商勋章程》等。

    各省相应设立了劝业道,掌管全省农工商业;又设立商务局,掌管一省商务。广东商务局首任提调为余乾耀。广州商务总会则在1904年冬设立,由在籍官员或士绅名流担任负责人,具有半官方性质。1906年朝廷商部改为农工商部,次年颁布《华商办理农工商实业爵赏章程及奖牌章程》。

    通过立法和奖励,清政府彻底否定了中国历数千年不变的"贱商"传统,在保障工商业者权益和提高其地位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奖赏章程规定:资本百万元者,拟请特赏四品卿衔,逾二百万者并加二品顶戴。投资兴办潮汕铁路的南洋侨商张榕轩,因此获赏四品卿衔。张榕轩初赴南洋时的雇主华侨巨商张振勋,也在1905年获赏头品顶戴,补授太仆寺正卿。清廷还任命张振勋为考察商务大臣,督办闽广农工路矿。

    甲午战争后,清政府对各种新式企业的控制已逐渐放松,但直到实施新政,方公开鼓励私人投资,这在客观上适应了当时民族工商业发展的要求。

    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在世纪交替之际有过几年回落,从1904年起又开始上升。以广东为例,1905年统计,资金在万元以上的民营近代工厂达90多家。

    此外,清政府还颁布了禁缠足、禁鸦片、废酷刑以及允许满汉通婚等命令。

    随着新政的推行,“预备立宪”提上了清政府的改革日程。特别是日、俄战争中立宪的日本战胜了专制的俄国后,立宪的呼声更高。湖广总督张之洞、署两广总督岑春煊、直隶总督袁世凯等相继奏请变更政体,实行立宪。在海外,以康有为、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放下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的论战,全力宣传立宪之必要。1905年10月,清廷派载泽等五大臣“出洋考察政治”。五大臣归国后,密陈立宪有“皇位永固”、“外患渐轻”、“内乱可弭”三大好处,主张仿行宪政。经过御前会议一番争论之后,清廷于1906年9月1日正式宣布“预备仿行宪政”。谕旨称立宪的原则是“大权统于朝廷,庶政公诸舆论”,但“目前规制未备,民智未开”,不能立即实行宪政,将进一步改革官制,整顿教育、财政、武备,作为预备立宪的基础。

    “预备仿行宪政”宣布后,各大城市的立宪团体相继成立。1907年,广州同时出现了两个立宪团体:粤商自治会与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。

    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由文澜书院的士绅们组成。设在广州下西关地区的文澜书院,不是一所招生授课的普通书院,而是一个士绅社交与公共集议的场所,只有考中生员的士绅,才有资格成为文澜书院的成员,参加春秋两大聚会。据文澜书院留下的名册,其成员80%以上具有举人、进士功名,余者也是贡生、生员或有官职官衔者。因此,文澜书院到20世纪初顺理成章地政治化,成为广东立宪与地方自治运动的中坚。

    清廷各部官员,按惯例满汉平列。但在预备立宪过程中,任命的13位内阁总理大臣和内阁政务大臣,满族占了7人,汉族4人,蒙古族1人,汉军旗1人。这个内阁因而被称为“满族内阁”。1907年9月,湖广总督张之洞、直隶总督袁世凯同时入调任军机大臣,明为荣升,实际上是剥夺这两位最具实力的汉族总督的实权。清廷还迫使袁世凯将练成的北洋新军交由陆军部统率。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军队,这在清朝是前所未有的。满族亲贵借预备立宪以集权的行动,引起各省官绅普遍的不满,发动了召开国会的请愿运动。广东激进的粤商自治会和保守的文澜书院研究社都参加了请愿运动,发动一万多人在请愿书上签名。

    作为对请愿运动的回应,清政府于1908年9月宣布“预备立宪”以九年为限,九年后正式召开国会,同时颁布了《钦定宪法大纲》、《议院法选举法要领》和《逐年筹备宪政事宜清单》。

   《钦定宪法大纲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,“君主立宪”政体作为一种国策被确定下来。大纲第一部分是“君上大权”,规定君主对财政、宪法有最后的裁决权,有召集解散议会、统帅海陆军、任免官吏、订立条约、宣战媾和以及宣布戒严等权力。第二部分是臣民的权利与义务,规定臣民有做官和充任议员之权;有言论、著作、出版、结社之权;有诉讼辩护之权;有当兵、遵守法律的义务等。

    《钦定宪法大纲》出台后,受到立宪派的热烈欢迎。流亡海外的康有为将“保护大清光绪皇帝会”改为“中华帝国宪政会”;梁启超则组织政闻社,为立宪大造舆论。在国内,拥有了参政机会的民族资产阶级空前活跃,成立各种团体,广泛发动群众,推动清政府的立宪进程。

    1908年秋,慈禧病重,当她获知袁世凯欲推奕之子为帝位继承人时,断然宣布载沣之子溥仪为“大阿哥”。因载沣与袁世凯视如仇敌,她想借此制约袁世凯。

    为迎合立宪潮流,载沣宣布各省在1909年内成立省咨议局,1910年设中央资政院作为“立议院基础”。

    广东咨议局筹办处于1909年2月设立,由官府主持、地方士绅协助,完全排斥了商界社团。在随后的咨议局议员选举中,因选举人资格的限制,94名当选议员均有各种功名及官职衔头,也就是都具有士绅身份。其中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成员占了20多名,而粤商自治会活跃分子,无一人选入咨议局。

    不过,具有双重身份的华侨巨商张振勋,七十二行商董、举人区赞森等在咨议局中握有一定权力;甚至资产阶级革命派、同盟会会员陈炯明、古应芬也跻身咨议局中,这使清政府欲控制咨议局的打算很难完全实现。后来在辛亥三月二十九日起义(又称黄花岗之役)中,咨议局还成了革命党人的活动据点之一。

    咨议局的成立,给了立宪派一个公开活动的场所。在关于省政的问题上,往往导致咨议局与督抚大臣的矛盾。广东咨议局从1909年成立至1911年,先后提出议案147件,但议案执行与否的权力掌握在督抚手中,结果“除监所改良及统一本省财政两案已次第开办外”,其他诸案“未闻举办”。但咨议局议员以“民意代表”自居,参政意识强烈,。

    1906年底,商学界200余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,次年广东、湖南、湖北等省成立自治研究社或宪政筹备会,彼此唱和。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发起人丘逢甲,后为广东咨议局副议长。

    1908年初,梁启超等领导的政闻社本部迁往上海,并逐步在沿海沿江及南北各省建立分支机构,展开公开和秘密的活动。

    清廷“满族内阁”一出台,就受到立宪派的非议,且自此开始,立宪派就把请愿速开国会作为推动立宪的近期目标。1908年6月,康有为联络海外200余埠华侨,联名上书请开国会。7月,政闻社正式提出三年内召开国会的主张。立宪派又创办《国民公报》,指定由江苏、广东、直隶三省派人到内地各省、南洋各埠进行立宪宣传鼓动和请愿的组织工作。

    各省咨议局成立后,立宪派共发动了4次大规模的和平请愿活动,要求速开国会。广东咨议局于1910年6月派代表沈秉仁、陈寿棠上京,参加全国性请愿活动,返粤后成立“速开国会请愿广东同志会”。

    1910年10月,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代表民意的法定机构资政院正式开会,98位由各省咨议局议员互选产生的会民主的理解方面远不及民选议员,无法左右会议。民选议员们在会上慷慨陈词,最后用“起立法“对“速开国会案”表决。全体议员应声而起,《陈请速开国会具奏案》获一致通过。

    在强大的压力下,清廷被迫做出了一些让步,宣布缩短预备立宪期限三年,在1913年召开国会,国会未开以前,先设立责任内阁。

    1911年5月8日,清政府成立了新内阁。新内阁成员共13人,满族9人(其中皇族6人),汉族4人,所有军政大权都被皇亲贵族把持,故人称“皇族内阁”。

    “皇族内阁”的出台给立宪派当头一棒,举国哗然。

    各省咨议局议长、副议长随之齐赴北京召开联合会,上书力争:“以皇族组织内阁,不合君主立宪国公例。”要求另选大员组织内阁。但清廷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请求。于是各省咨议局联合会发表《宣告全国书》,痛陈:“新内阁如此,吾人民之希望绝矣。议员等一再呼号请命而不得,救亡之策穷矣。”

    至此,人们普遍感到革命的风暴将临。资政院的议员们分别组织了“宪友会”、“辛亥俱乐部”、“宪政实进会”等政团,准备应变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武昌起义之前,各省立宪派和革命派都有相当尖锐的对立冲突,惟广东没有出现这种情况。相反,广东立宪派还在一定程度上暗中支持和赞助革命,连清廷督办铁路大臣、华侨巨商张弼士也秘密指示属下企业给革命党人以经济援助,并支持其子参加同盟会。这种广泛的革命基础,使得广东在大变局中,成为辛亥革命的策源地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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