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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“一口通商”



    “一口通商”是指经中国政府特许在广州一个口岸经营对外贸易。明嘉靖二年(1523),因“争贡之役”,严申海禁,废罢泉州、宁波二市舶司,止存广东司,广州便成为全国对外贸易的惟一口岸。至1566年共43年。清初为防范台湾郑氏反清势力,在东南沿海“围海迁界”,实行海禁,广州又成为惟一的外贸口岸,时断时续直至1842年。“一口通商”的特殊地位,促进了广州的繁荣。

    清廷实行“一口通商”后,最初18年,到广州贸易的欧洲各国商船平均每年21.6艘;1785年至1795年,平均每年达到57.5艘。1796年至1820年,来粤欧美商船平均每年76.2艘;1821年至1838年,平均每年增至110艘。因为实行一口对外通商,全国各地都把货物运到广州,品种多达80余种。其中茶、丝、瓷器、棉布、药材等为主要出口货物。

    清代出口商品的一个显著变化,就是丝绸的首席地位被茶叶所取代。中国茶叶早在元明时期,便从广州出口贩运到欧洲国家。17世纪初,饮茶风气首先在荷兰兴起;到明崇祯年间,传到法国巴黎;17世纪中叶,饮茶在保守的英国伦敦成为社会风尚;又向东传至莫斯科,征服了整个欧洲,是人们不可缺少的日常饮料。17世纪至18世纪,仅从广州运至英国的茶叶每年就达两万磅,茶叶成了鸦片战争前广东出口量占第一位的商品。清人魏源在《海国图志》中记载:"道光十七年,广东出口(英国)茶叶三十余万石,共值银千有四百余万元……弥利坚国(美国)购茶价值三百六十九万(银),共茶十二万余石;荷兰岁需茶三百八十万斤不等;佛兰西(法国)二十万斤不等……此外西洋各国大约二百万斤。"可见茶叶此时不但畅销欧洲还远销美洲。从嘉庆二十二年至道光十三年,广州茶叶平均年出口值达1207万银元,约占当时出口总值的60%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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