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弼士
张弼士(1840~1916),字振勋,广东大埔县人,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创始人,近代著名爱国华侨、民族实业家。
张弼士之父张兰轩,清道光秀才,以教书为业兼行医。生有4子,张弼士排行第三。张弼士幼时因家贫,随父读书3年即辍学。1856年,只身飘洋过海,到荷属巴达维亚(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),在一家纸行当伙计,不久作经纪人,后任管帐,渐渐有了积蓄。数年后,与纸行老板女儿结婚,其岳父死后,继承产业,开设酒行,销售各国名酒。张弼士极力结交荷兰殖民当局,获准承包酒税与鸦片烟税,不到10年,其资产总额已达白银8000万两。
清同治五年(1866),张弼士在荷属罗巴埠独资创办裕和垦殖公司,开始大规模垦荒种植。1875年又先后在苏门答腊开办亚齐垦殖公司,在荷属怡里开办裕兴垦殖公司等,成为当时南洋华侨的首富。
清末,朝廷有兴办实业之议,延揽南洋富商回国投资,赐以爵位。1893年,中国驻英公使龚照瑷过槟城,问张致富有何妙术?他答日:“地尽利,观时变;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;微贵败贱,操奇致赢;人行勤俭,择人任时”,并表示愿意回国效力。龚照瑷致函李鸿章,推荐张弼士为槟榔屿首任领事,获准;1894年升任为新加坡总领事。任职期间,兴利除弊,在华侨中灌输爱国观念,为华侨敬仰。1898年,李鸿章电召张弼士回国,先后委以粤汉铁路帮办、总办职务。1904年太后慈禧、光绪帝先后召见张弼士,赏赐侍郎衔,并以三品京堂候补。次年10月,他在第三次被召见时,上书建议招商承办农工路矿,增设各省官商合办铁路和商办铁路支线,提倡抵制洋货。其建议为清廷采纳,赏赐头品顶戴,补授太仆寺正卿,并被任命为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,兼槟榔屿管学大臣,及兼办闽广农工事宜。
张弼士由商而官,声名显赫。英、荷殖民当局以其辟地增税有功、经营有方,礼遇甚隆,拟对其封官赏爵,他一一婉言谢绝。日:“吾华人当为祖国效力”。为了振兴祖国实业,他在清廷任职后便把大量资金转移回国。
1892年,张弼士赴香港时,清廷东海关监督盛宣怀电邀其到烟台商办路矿,他立即前来。之前,法国驻印尼巴城领事曾对他说过:“中国烟台葡萄可酿上等名酒”。张虽缺乏酿酒经验,但成竹在胸。当其到烟台实地考察后,确认烟台的土壤、气候条件,适宜栽种酿酒的葡萄,当机立断,投资300万元创办张裕葡萄酿酒公司,从国外引进雷司令、贵人香、琼瑶浆、李将军、玛瑙红等上百个优良葡萄品种,建成两座面积700余亩的葡萄园,并从国外购进设备,聘请海外酿酒名师,让其族侄张应东总办。1912年8月,孙中山先生来烟台,参观了张裕葡萄酒公司,亲笔题赠“品重醴泉”4字,予以赞扬。1915年,张弼士率中国实业考察团携酒赴美,公司所产的可雅(即白兰地)、红葡萄酒、雷司令、琼瑶浆(后改为味美思),在巴拿马万国商品比赛会上,获金质奖章和最优等奖状,遂将可雅白兰地改名为金奖白兰地,至今蜚声海外,历久不衰。
张弼士还热心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,1905年曾在槟榔屿捐资8万元创办当地最早的一所华文学校“中华学校”。又于新加坡创办(华文)“应新学校”。还为香港大学堂捐资10万元,港英当局赠他法学博士衔。辛亥革命后,他积极支持孙中山,捐助福建民军7万元。晚年,他还捐助广州中山大学和岭南大学建校舍楼。1916年9月12日,张弼士病逝于印尼巴城寓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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